鐵路軍運設施是供鐵路軍事運輸使用的專門設施。分固定設施和移動設施兩種。固定設施主要有:①軍用列車到發(fā)、軍用物資裝卸、軍用車輛調(diào)車、軍用空車集結和整備等作業(yè)所使用的線路。②軍用物資裝卸固定站臺、軍用裝卸場地和連接道路等。③軍運備品倉庫。④軍用飲食供應站、供水站、洗滌消毒站等。⑤軍人候車室、軍人售票窗口、軍事代表辦事處辦公和生活用房及其通信設施等。移動設施主要有:各種移動式軍用站臺、鋼軌枕木裝卸備料、衛(wèi)生列車、飲食供應車和洗滌消毒車等。以上設施除軍用飲食供應站、供水站、飲食供應車由政府民政部門提供外,其他均屬鐵路設施,由鐵路部門提供。

鐵路軍運設施的建設,應貫徹平戰(zhàn)結合、軍民兩用、經(jīng)濟合理、方便部隊的原則,將軍運設施寓于鐵路建設之中。固定軍運設施的修建,通常是由鐵路部門根據(jù)軍事交通運輸部門提出的建設項目、地點和規(guī)模,按規(guī)定程序,統(tǒng)一列入鐵路工程建設計劃,同步進行設計與施工。移動軍運設施,由鐵路部門按照軍事交通運輸部門提出的要求,將其列入年度建設計劃進行制造或籌措。

軍運設施的維修管理,除軍用飲食供應站、供水站由當?shù)卣裾块T負責外,其余均由鐵路部門負責,并經(jīng)常 保持完好狀態(tài)。軍運設施的使用,通常由鐵路部門、民政部門根據(jù)駐鐵路部門軍事代表辦事處的通知和要求,及時安排和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