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年喜歡聞書香,拿到一冊書,不論新舊,先放到鼻尖,聞其油墨香、紙張香,乃至存放太久的書的霉味,對年少的我而言,也是一種難得的香。大概因為生在農(nóng)村,見書有限,一見鐘情之后,自然而然有了一股愛書的呆氣傻氣。又因早早在口頭上使用書面語言,早早地嘗到與文字親近的好處,我自以為在同伴中有種不可捉摸的與眾不同,似乎是“腹有詩書氣自華”,竟堅定地有著在書山書海中遨游,即便不才高八斗也要存書五車的愿望,也因此,喜歡學者型的人,尤其喜歡五四時期那代人,一個個學貫中西古今合璧。其實,慕才,若不辨識人品,會造成對智識的過分推崇。藏書,若不做學問不修身,也容易助長虛榮心。
小學的時候因看課外書被老師告到家長處,中學的時候因看課外書成績起伏不定,大學的時候因看課外書形成了對精神的固執(zhí)與對日常生活的忽視,做家教辛苦掙來的錢常分一半去買書,上班后還搬著那些書從湖南到廣州……癡迷如我者還少么?且看看那終日囤書的人,把書當作裝飾乃至生命的全部,其實也為書所累,一介書蟲不過是埋沒于書中被書玩弄罷了。沈從文將《中國服裝史》的草稿遺失后,竟能重新寫一本,陳寅恪眼睛看不見了,還能繼續(xù)做研究出成果。讀書人可以離書,才叫真的讀好了書;不能離書,則容易被書所累。
不能否認,書是知識的載體,要有知識必須不斷地讀書,讀不同類型的書,然而對知識的仰慕并不需要借助于對書本的占有,看完的書,如果知道自己以后不再看,盡可拿去送人。予人知識,自己智慧。愛書人想想此生困住的書與那些不能讀書的孩子們,有沒有覺得,過多占據(jù)書籍,也是一種罪過。至于積書以傳家,那也得先培養(yǎng)子孫的閱讀興趣以及對智慧的好奇。
求智慧才是讀書的最終目的,然而,智慧不是書籍的代名詞,對智慧的渴望不應是對書籍的貪求。各城市圖書館的書其實足夠人看,辦張借書證,就可以坐擁書城。如果嫌圖書館的書不夠新,不妨到書店多看幾遍。買了書,認真看完,對作者,對文字,才有真正的尊重,而不是對一己貪欲的盲目滿足與放縱。
讀書多并不代表此生能夠擁有智慧和幸福,生活和書本要分開想,盡信書不如無書。高學歷的人愛將事情在義理上辯來論去,未必是合情理的事。生存能力低下也不應是讀書帶來的附屬物。讀書多,或許是在開發(fā)思維、充盈見識,而有見識的人往往未必懂得善巧地使用自己的見識,洋洋得意往往是禍之始。
如果知識的豐富帶來人格上的傲慢,那還不如不讀書,做個謙卑的農(nóng)夫去耕耘自己的田地,好過成為一個傲慢的書生而荒蕪自己的心地。如果技能越精通越帶來內(nèi)心的機巧,那還不如不讀書,做個笨拙的手藝人去打磨自己的活計,好過成為一個頑劣的工程師鉆營他人的利益。所以,如果讀書只開發(fā)了惡劣的習氣而怠慢了原本應該厚厚培植的良好德性,那還不如不讀書。愛因斯坦說科學家要有宗教情懷,是說科學家要能擔當宇宙責任,對人類有悲憫情懷;柏拉圖將詩人排除在理想國之外,是不想讓情緒影響了世界的秩序。從提升智識的角度來讀書,從培植德性的角度來讀書,才能從書中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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